(相关资料图)
长城网·冀云客户端讯(记者 张嘉琪)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7月28日召开的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河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,截至目前,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,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.25万吨。
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”新闻发布会现场。长城网·冀云客户端记者 张嘉琪 摄
据了解,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,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。对此,河北省坚持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作为重中之重,全面推进。
去年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《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》,实施省政务大厅“一窗”进出,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,实施便利化服务。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审批门槛,利用类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自主调节,项目竣工后,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条件的,项目投资主体按程序向省厅申请领取。20余家新企业、新项目因改革应运而生,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。
通过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,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产业专业化、规模化水平,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,基本形成焚烧、填埋、物化、水泥窑协同处置、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利用处置体系,除尘灰、二次铝灰、废矿物油、废电路板、废铅蓄电池、废催化剂等处置利用能力大幅提升,截至目前,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93家,总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464.25万吨,能力较为充裕,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显富余。
“2023年是新修订《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》实施第一年,我们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抓手,强化工作举措,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上新台阶。”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任杨永杰表示。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