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来源: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】
【资料图】
2023年8月1日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体检考察公告,以下为公告全文:
根据《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》相关规定,现将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、考察人员确定
雇员制书记员岗速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、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,进入体检、考察环节。
体检、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1比例确定。
二、体检工作
(一)总体安排
体检工作由各招聘法院组织,体检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4日。体检对象、具体时间、集合地点和费用标准等由各招聘法院负责通知考生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(二)体检标准
体检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
(三)体检复检
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(四)注意事项
1.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资格。
2.体检对象应携带笔试准考证、身份证、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。
3.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应当空腹,请在前一天晚上20:00以后禁食。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,不要熬夜或饮酒。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,请在血、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。
4.体检对象应当遵守医院工作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护人员的安排,不得在医院吵闹、喧哗。严禁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。
5.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。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、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者其他舞弊情形的,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。
三、考察工作
武汉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察工作,参照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组织实施。对入围体检、考察人选的考生,由各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考察,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,并复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。具体考察时间、方式及程序,由招聘单位及考察组另行通知考生。考察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,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四、递补体检、考察
体检、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,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层报省法院确定是否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技能测试情况进行排序。速录测试打字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,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中两项优于另一方的排名在前。若仍无法确定,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。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及时进行递补。
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。
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
2023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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